林文琪和陶苓生住在同一个小区。
虽然林家和陶家住在两个相反的方向,但是相隔的也不远。
小时候,小区里的小孩子总会聚在小区中心的绿化带那边一起玩。
一群小孩子里没有几个是他们同辈的。
因此林文琪便是陶苓生在小区里,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陶苓生总喜欢缠着林文琪。
每当他嫌烦的时候,陶苓生就睁着一双水汪汪的鹿眸,无辜的看着他,像一只粘人的小鹿。
有的时候,别的女生和林文琪在一起玩,陶苓生也会生气。
然后陶苓生就跑过去和那个女生吵架,现在看了确实有些幼稚,但又有些可爱。
有一次陶苓生甚至跑到他家里来。
那时候他奶奶问陶苓生:要不要长大以后给他当媳妇?
当时陶苓生满口答应了。
虽然童言无忌,但总有人听者有心,放在心上。
林文琪自己也以为他们可以一直一直在一起,就如同小时候一样。
后来,两个人都长大了。
虽然住在一个小区,但陶苓生也差不多五六年没有见过他了。
倒不是陶苓生不想见他。
只是没有了他,陶苓生还是每天如个快乐的蝴蝶,无忧无虑地在小区里跑来跑去。
而林文琪则在家努力学习,偶尔有时从自家阳台向下看去。
当看到陶苓生如脱缰的野马一般,林文琪总是会不由会心一笑。
原本一天闷在屋子里学习的苦闷心情,在看到陶苓生后也缓解了许多。
等陶苓生离开他的视野后,林文琪又继续埋头苦学。
林文琪家不是特别富有,没有关系,进不了好的小学。
所以上的小学也只是小区周边的小学,教学质量不高。
他的父母又非常希望他能出人头地。
就这样年复一年,他努力的学习,而今才考上了这所重点初中的尖子班。
只是林文琪没想到他们的重逢竟然会以这样的形式。
他认出了陶苓生,而陶苓生却根本没有看他一眼。
五六年过去了,陶苓生虽然还未完全长开,但也比小时候精致了许多。
如果说小时候的陶苓生像一个小福娃,那现在的她更像一个瓷娃娃。
终于不用远远地站在高楼上看着她了,她倒是比预期中好看了不少。
而林文琪也知道:他对她而言,像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匆匆而来,匆匆而过。
林文琪说完全不难过,是假的。
但是他更害怕陶苓生看到他时,真的没有认出他。
林文琪安慰着自己,“没事儿,只要每周能看见她,就算是偷偷的,也很好了呀。”
随即心情又失落起来,等升到了初二,以后,估计他们又不会见面了。
林文琪也知道陶苓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但是这个过客在冥冥之中又回来看了他一眼,这一眼却让他不想再让她成为过客。
未来即使是锦绣前程,他也想和她一起看。
——
“苓生,你回来了啊!”
李乐怡一边说着,一边赶忙从陶苓生座位上站了起来,双手放在身后,将身后的笔扔进了桌洞中。
笔被扔进桌肚中,发出了“咚”的一声。
陶苓生听到桌洞里的声音,害怕是自己的玻璃杯碎了,赶忙说道。
“同学,麻烦让一让。”
“哦哦,不好意思啊。”李乐怡走到了一旁走廊过道上。
陶苓生走到位子上,看了眼桌洞。
很好,杯子还健在。
随后陶苓生将她的浅粉色带钻圆珠笔从桌肚中取出,摆到了桌面上,她有些困惑。
“这不是我的笔吗?怎么到桌洞里去了?见鬼了?”
随即陶苓生又转过了头,对一旁有些紧张的李乐怡问道:
“嗯?同学,你怎么坐我这儿了?是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啊。是这样的,我刚刚有事找你,但是你不在,我就想着坐在你座位上等你。现在已经没事了,那我走了嗷。”
陶苓生点了点头,回了一句,“好的。”
但是李乐怡的说辞并没有说服陶苓生。
陶苓生还是很奇怪,李乐怡为什么要找她。
平时她们两人不论是各自的朋友圈,还是各自的学习方面,都没有什么交集。
她们俩也没有说过几次话。
最近的那次,也就是上个星期。
那时正好赶上杜如瑾给陶苓生送生日礼物。
因为陶苓生的生日在星期三,且马上要准备期中考试了,所以就没有大办。
杜如瑾送给了她一只浅粉色带钻的圆珠笔。
那笔真的很好看,十分符合陶苓生的少女心。
那支笔握笔处是加厚的软握胶,因而写字十分舒服。
而上面的笔干部分则是透明的,里面有许多颗浅粉色碎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