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真诡异呀!
如果跟秦始皇聊天的那个刘季真的是刘邦的话,他说自己也要来临市了。
最好不是他想的那个刘季。
要不然,这事情可真热闹。
秦始皇在吃过早餐后,又出去了。
这两天,秦始皇简直是四处蹦跶。
这哪里像是一个刚刚来到两千年后世界的人。
苏毅也没办法去阻止。
客人只是在他这里入住,至于他要去哪里,这个可管不着。
中午,苏毅接到昨天打电话过来的那个女人的电话,说她已经来到了临市,询问他什么时候有空,拿秦始皇的佩剑过去一趟。
验下真伪。
苏毅想了下,目前他店里就只有秦始皇一个客人,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就约在晚上七点。
正好可以蹭顿饭吃。
正准备给秦始皇说下他佩剑的事情,恰好看到他从外面回来。
跟昨天一样。
满脸春风。
“龙哥,这一大早去哪里了,看来遇到高兴的事情。”
“倒没去哪里,就是去了卖衣服那个老板娘的店跟她聊了下,顺便买几套衣服回来……这个等下你收一收,销售员一会就送过来。”
苏毅无语一下。
看样子,又要花费不少。
反正花的是秦始皇的钱,与他无关。
不过想到佩剑的事情,还得跟他商量一下。
“龙哥,因为那是你的配剑,我觉得你还是亲自在场比较好。”
“你自己处理不行吗?”
秦始皇貌似兴致不是很高。
“主要是我约了昨天卖衣服的那个女老板晚上吃饭。”
苏毅:“……”
这是什么情况。
“其实是她约我的。说我气宇昂轩,英俊非凡,一看就是非池中之物。我寻思一个妇人居然有如此独到的眼光,就想与她多聊一聊。”
将想泡人家说得如此清新,不愧是始皇帝。
“可是我觉得配剑的事情比较重要,因为涉及的金额比较大。我跟他们说,低于一亿就不卖。这个一亿,如果换成你大秦的货币来说,可是有几十万石。”
秦始皇想了下说道:“貌似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是,我答应老板娘,不好爽约。我是皇帝,君无戏言。”
呵呵。
男人。
“龙哥,如果把剑卖了的话,如果不是买那些超跑的话,中等的千里马,你可以买好几十辆。”
“这么多?”
“是的。所以,你还是去一趟现场比较好。而且,这个是你的佩剑,对于它使用的材质,还有它的不同之处,你比谁都要清楚。”
“行,那我就去一趟。”
……
无所事事的玩了一个下午的游戏,到六点半的时候,苏毅拨通秦始皇的电话,通知他准备与佩剑交易的人见面了。
将桌子收拾下,苏毅正要关电脑,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对方头发是盘起来的。
如果解开的话,恐怕比一般女人的头发还要长。
穿着倒是正常。
鼻梁有点高,额头高高隆起,脸上留着胡须,看起来倒也不是那种大胡子浓密的样子。
“你好,请问是住宿吗?”
“你这里是红尘酒店?”
“是的。”
“看来是这里了。”
苏毅有些疑惑。
“你这里是不是有一个客人叫秦祖龙?”
苏毅说道:“客人的信息,本店不会随便告知,还望谅解。”
“我知道秦祖龙住在这里,我刚刚还跟他语音大战三百回合。一个胆小之辈,他不敢来找我,这不我就亲自过来了。你让秦祖龙下来,就说我刘季在此。”
刘季……
刘邦!
苏毅想了下,试探道:“你可是还有一个名字叫刘邦?”
“看来,你有些文化。没错,我就是刘邦,史称汉高祖。”
语顿下,刘邦继续说道:“我知道自己现在是在两千年后的世界,我正在等着萧何和韩信过来带我回去。”
一定是哪里出错了!
“老板,我也不想为难你,我跟秦祖龙这个是私事,我们会私底下解决的。”
“就一个缩头乌龟,还敢自称秦始皇。在我堂堂汉高祖面前,秦始皇连个蛋都不算。”
“你说什么!”
刚从电梯出来的秦始皇恰好听到这话,火气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你这种市井之徒,朕已经是大发仁慈,准备放你一条小命,没想到你倒亲自前来送死!”
秦始皇一眼就认出刘邦。
“苏毅,将朕的佩剑拿过来,既然他前来送死,朕便满足他的愿望。”
刘邦冷哼道:“放肆,在朕的面前,你居然敢假冒皇帝。就算你是秦始皇,你的秦朝都是朕推翻的,朕还会怕你!”
“朕呸!”
秦始皇亦冷笑着:“朕的大秦好好的,都已经统治了两千多年了。苏毅,你跟这种无知小辈说一说,现在是朕的哪一个子孙当皇帝。打电话让他过来,把这人抓起业,秋后问斩!”
“哈哈哈哈……”
刘邦大笑起来。
“大秦就是一个短命种,你居然还敢说存在了两千年。秦祖龙,就你的大秦跟朕的大汉相比,连洗脚都比不上。”
“你——”
秦始皇火了。
“剑来!”
苏毅一阵头疼。
这什么跟什么呀。
秦始皇跟刘邦要打起来,这个他要怎么劝呀。
不过,这两个人要是真打起来的话,就算不出人命,也会发生流血事件。
“两位皇帝,稍安勿躁。”
苏毅还是走出来当和事佬。
“现在是法治社会,打打杀杀都过时了。”
“对于我们来说却不过时。”
刘邦已经握好拳头,准备出手了。
秦始皇也做出准备出手的样子。
“砰!”
苏毅用力的拍着桌子,把刘邦和秦始皇给吓了一跳。
“两个人加起来都一百多岁了,打架能够解决什么。再说,要是你们给抓起来的话,就没办法回去了。”
秦始皇和刘邦想想也有道理。
“可是,朕咽不下这口气。”
“朕也咽不下。”
这话听起来,好像还是要打。
苏毅想了下说道:“行,你们要打架,我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