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探薇灵嗅》夏冰晨 晨晨完整版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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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探薇灵嗅

小说:都市

作者:贝道尚

角色:夏冰晨 晨晨

简介:他天生嗅觉灵敏,本来以为这是上天对他的惩罚,可是一次偶然的经历却让他重新发现了自己。这不是一种惩罚,而是上天的恩赐,他可以凭借这一天赋逆天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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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薇灵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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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起来准备吃饭啦,都几点了还不起床,晚上不知道早点睡,白天又不知道早点起,唉……”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妇女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盆,边洗着里面的米边探头朝卧室里说道,也难怪她唠叨,时间都快到中午了,可屋里的人却还赖在床上没要起来的意思。

“哎呀,好了,妈,我起还不行吗?”屋里的男子不耐烦地回应道,身体却没挪动半分。

这是一个老式的居民楼,简单的两室一厅,里面的装修和布局充满了浓浓的上世纪九十年代风格。

“唉,你说你呀,都多大的人了,工作,工作吊儿郎当,对象,对象还没个着落。人家隔壁家的大伟,跟你一块玩到大的,现在人家都升到公司副总经理了,可是你呢?”妇女接着说道着,“工作不上心也就算了,你倒是给我们找个对象回来啊,养你这么大白养了。”

“知道啦!”床上的男子无可奈何地回应道,还是没有起床的动力。

他叫于见水,这个名字是他爸爸取的,“鱼见水则欢”,他爸爸后来这么解释这么名字的由来,所以他家里人和相熟的人会喊他欢欢,听起来像个女孩的小名一样。

于见水觉得他半生悲剧的根源全在于他的那只鼻子,对,你没听错,就是鼻子。

他从小嗅觉就异于常人,可他小时候自己却意识不到,他以为别的小朋友都和他一样,他能闻到的东西别人也一样能闻到。直到很久以后,他才发现自己其实与众不同,他像是长了一只狗鼻子。

这样一只鼻子从小给他带来了无数的烦恼,还在上小学那会,他们老师就曾向他爸妈反映过这孩子可能有多动症,因为他无法像其他孩子一样安安静静地学习,上课的时候老是喜欢探头探脑的,怎么管也管不住。

其实那是因为他可以闻到各种各样的味道,谁的书包里藏着块巧克力,哪个同学买了个新橡皮,哪个同学用了新的洗发水,哪个同学昨天没洗脚……

在一个熟悉的环境还好一点,一旦换个环境或环境里有什么新变化,他的嗅觉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捕捉其中的气味变化,跟强迫症一样,所以上课的时候他才会探头探脑地闻个不停,根本无法集中精力。

父母和老师一直将他的小毛病当做多动症,为此于见水小时候没少挨打,慢慢地,他终于克服了这一“毛病”。为了少挨罚,他学会了强装注意力集中,可是那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探头探脑的小动作是少了,心思却一点也没有收回来。

他小时候跟他的父母说过自己可以闻到各自气味的事情,可被他爸妈当做不好好学习的借口打了一顿,以后就很少提这件事了,他的这一异禀也就没人知道。

因为上课很难集中注意力,他的学生时代一直都是成绩平平,后来只勉强考上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

他大学所学的专业是环境工程,本来以为将来会投身环保领域什么的,可是毕业后什么对口的专业也找不到,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室内设计的工作,他平时的工作就是画各种图,是一个妥妥的画图狗。

说起对象,那更是一把辛酸泪,他现在不光是个处男,甚至连女生的手都没拉过。

他爸爸有一次单独找他聊天,很郑重地问他是不是个同性恋,搞得他哭笑不得,在得到他指天指地的发誓后,他爸爸这才放下心来,

于见水不光不是同性恋,说他是个好色之徒也不冤枉他,他看起某岛国的动作片来口水能流一地,说起岛国女星来也是如数家珍。可他对于异性的热爱也只限于隔着屏幕,因为隔着屏幕他闻不到气味。

谁能想到,一个男人对于异性的评价最重要的不在于她的长相,而在于她的气味!多年来于见水不是没有女人缘,他遇到过很多女孩,有些还很可爱,但每当他鼓起勇气靠近她们时,他都会被她们的气味所阻挡。

女孩子一般都是香喷喷的,于见水并不是不喜欢她们的味道,而是不喜欢她们散发的“气息”。

于见水对于气味的理解一直在深化,他已经从一开始单纯的对气味的感觉,延伸到了对其背后的“气息”的感觉。“气息”对于于见水来说,是一种超越气味的感觉,一种类似于第六感的东西。

普通人可以通过苹果的气味判断这个苹果是不是新鲜,而对于于见水,他不光能闻到苹果的气味,他还能透过气味感受到苹果的内在气质:它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生长的,它吸收了多少阳光,它是不是一只甜苹果,它被摘下来多长时间了……总而言之,他能透过气味发现它到底是不是一只真正的好苹果。

对于女人也一样,有的女孩虽然长得很可爱,她的香水也很有品味,可是于见水却能闻到这种表象背后的东西:这个姑娘的可爱是装出来的,她的内心其实极其小气且嫉妒,这种气味背后的“气息”才是这个女孩的真正本质,而她的气息并不好闻。说一句猥琐的话,一个女孩从他面前经过,他只要动动鼻子,连她是不是处女都闻得出来……

一直以来,于见水觉得自己对于气味的敏感是老天对他的一种惩罚,这种异能让他不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它干扰了自己的学习,干扰了自己的工作,而眼前,这该死的鼻子让他连女朋友都找不到,他注定要断子绝孙了!

但上天似乎没有赶尽杀绝,这世界上有一个人能解救他……

“王阿姨!”门外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女孩的声音,这声音如同冬日里的一桶冰水浇在于见水头上,让他浑身打了个机灵。

“哎呀,是晨晨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于见水听到门外于他妈打开大门,惊喜地喊道。

“我昨天刚到家,今天有空顺便看看您和于叔叔,我给你们带了一些北京特产。”

“哎呀,晨晨你回来好啦,我昨天还问你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呢,不过你来看叔叔阿姨就好了,还带什么东西呀,这孩子总是这么懂事。”于妈喜笑颜开地说道。

“应该的哎呀,唉,欢欢呢?”女孩问道。

“不要提他了,到现在都没起床呢。欢欢,快出来,晨晨回来了。”于妈冲着于见水的房间大声说道。

于见水都后悔死了,早知道她要来,自己早就起床梳洗打扮了,哪能搞到现在这么狼狈,这下要在女神面前丢人了。但既然人家已经在门外了,自己总不能装睡,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走出了卧室。

于见水刚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的女孩“噗嗤”地一声就笑了出来。

也难怪,此时的于见水穿着一身睡衣,头发乱糟糟的跟个鸡窝似的,胡子也没来得及刮,穿得再破一点,说他是个流浪汉一点违和感也没有。

于妈见他这个样子,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哎呀,我就说你早点起床嘛,你起来以后先收拾一下,就这样见人成什么样子的嘛,哎呀,真是的。晨晨,你不要笑话他。”

女孩的笑声还没停,只好强自忍住道:“不会阿姨,我跟他一块长大,笑什么啊。”

于见水手足无措,只好用手挠了挠头道:“你……你回来了?”

女孩叫夏冰晨,可能是老天留给于见水唯一延续基因的机会,因为她是于见水生平所遇到的,唯一的一个“好闻”的女孩。

夏冰晨的父母与于见水的父母一样都是中学老师,他们是共事半辈子的老同事,以前单位分的集资楼也在同一个单元里。因为父母的关系,于见水和夏冰晨从小一块长大,算是青梅竹马。

于见水第一次见到夏冰晨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她,尽管那会他还穿着开裆裤,因为他喜欢她的气味。和她的名字一样,她的气味清新而纯净,更为难得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气味也没有掺杂任何杂质,总是那么让人沉迷。

可是于见水却辜负了老天留给他的唯一机会,因为在他的眼里,现在的夏冰晨几乎高不可攀。

夏冰晨从小就是周围家长眼里的“别人家的孩子”,读书很厉害不说,人还长得越来越漂亮,性格更是人见人爱,典型的人类优质女孩。

小时候于妈就经常对于见水说,你长大如果能娶到晨晨这样的女孩,老妈这辈子就算没白养活你。这话从于见水小学一直说到他上初中,可是他上高中后这种话就越来越不常说了,因为后来恐怕连她也觉得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配不上人家夏冰晨。

夏冰晨读高中的时候,每次考试都没有出过年级前三,是老师与同学们心中的天之骄子。那时候高中考试座位的的排号是按上一次考试的排名来定的,夏冰晨每次考试都是坐在第一个教室的最前面,而于见水,考得最好的时候离夏冰晨也得隔着四五个教室。

不负众望,夏冰晨高考那年勇夺嘉市的理科状元,国家顶尖大学的大门向她敞开,夏冰晨毫无悬念地考进了京大。然而,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她没有报考理所应当的金融、计算机等热门专业,而是报考了一个冷门中的冷门专业——考古。

除了她的父母,几乎所有人都不理解她的这一决定,老师们更是多次登门劝她,说她报考这个专业的话这么好的成绩就浪费了一类的话,可是夏冰晨却说那是她的兴趣所在,决然地报考了考古专业,一度让很多人大感遗憾。

进入京大后,夏冰晨还是一如既往地优秀,大学毕业后顺利被保研本校,今年正好读到研一。

这样一个女孩,尽管她是唯一一个拥有自己喜欢的气味的女孩,可是于见水对她现在只有仰慕的份,偶尔有什么非分的想法他都会照照镜子,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只癞蛤蟆。

于见水看着半年未见的夏冰晨痴痴发呆,京大的熏陶,让她多了一份知性和成熟,显得愈发温婉动人。

于妈看出了儿子的窘迫,虽然好气,但到底还是亲妈,忙为他解围:“晨晨回来看把你高兴的,连脸都忘了洗了,快去洗把脸再来聊天。”说着端着刚洗的水果到夏冰晨面前,陪着她聊了起来。

于见水忙转身去了洗手间,经过夏冰晨面前时趁机猛吸了几口气,还好,她还是个处女,应该还没交男朋友。虽然觉得自己没什么机会了,可是下意识里他还是不愿意看到她名花有主。

洗漱完毕,又换了件衣服,于见水这才过来坐到夏冰晨旁边,问道:“晨晨,你们不是还没放假吗,你怎么有空回家了?”虽然眼前是他的女神,可是他们从小一块长大,所以和她说气话来,于见水倒是不怎么拘束。

“哦,是我们老师组织了一个田野考察,就在咱们嘉市附近,我跟老师请了假回家看看。”

“田野考察?咱们嘉市附近也有古墓吗?”于见水问道。

夏冰晨又是一笑,道:“谁跟你说考古就一定是挖古墓了?”

于见水一窘,问道:“不挖古墓,那你们考察什么?”

其实自从夏冰晨学习考古专业后,于见水也在有意无意中学习了很多关于历史和考古方面的知识,他倒不是也对这些感兴趣,而是想增加一些与夏冰晨的共同语言。他老想着哪天和她聊天的时候,自己自学的考古知识能给夏冰晨一个惊喜,可没想到今天第一次展示就出了个小洋相。

“考古涵盖的范围可广泛了,所有古代人类活动的遗留的痕迹都是考古的研究范围,古墓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夏冰晨耐心地解释道,“像我们这次的田野考察,就是准备研究四五千年前嘉市的古人类活动遗迹。”

“啊?咱们都嘉市有四五千年的历史了,我怎么不知道?”

“不是,”夏冰晨笑道,“有人类活动和人类文明史不是一回事,咱们嘉市的建城史才一千五百多年。”

听着俩人的对话,于妈有点气不打一处来,自己这个傻儿子什么时候能开点窍啊,这不是越聊越露怯吗?想到这,于妈忙道:“晨晨啊,你还别说,欢欢对考古也很有兴趣的,你等着啊。”说着进了于见水卧室,不一会就拿着几本书出来, “看看,欢欢订的杂志。”

夏冰晨接过来一看,欣喜地道:“哇,是《考古学报》,还有《考古》,欢欢,你也喜欢看这些,看得还蛮专业的嘛!”

于见水简直窘迫得要死,看考古方面的东西本来只是为了和夏冰晨保持某种联系,就是一种执念,可是今天他妈直截了当地就抖了出来,就他心里面的那点小九九,夏冰晨这么聪明能看不出来吗?真正让于见水窘迫的是,自己与夏冰晨之间差距悬殊,一种癞蛤蟆的气息顿时又涌了上来。

于见水吞吞吐吐地道:“是……是啊,我对考古也挺感兴趣的,中央十套的《探索发现》考古专辑,我经常看……”

“哈哈哈……”夏冰晨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笑得于见水愈发不知所措。

看着儿子的窘态,于妈真是有点恨铁不成钢,只好亲自出手,道:“晨晨啊,欢欢既然也喜欢这个,正好你们在咱们这里考古,你带着欢欢去你们考察的地方看一下好不好,让他也见识一下嘛。”

要说姜还是老的辣,儿子那点心思她哪能看不出来,不过看他那个样子,等得自己变成木乃伊也靠近不了夏冰晨一步,只好亲自出马给他们创造一个待在一起的机会。

虽然知道自己儿子是完全配不上夏冰晨,可是于妈也没有完全死心,多让他们接触一点总是好的,万里还有个一呢,要是两人成了……想着想着,于妈脸上露出了蜜汁般的微笑。

“可以啊,你有空的话我明天带你去,正好我明天去现场。”夏冰晨笑着说道。

“不会给你添麻烦吧,我连考古证都没有,能去现场吗?”

“哈哈,考古证……你懂得还挺多,我们的现场刚做完普查,还在试发掘阶段,我们还雇了很多民工帮我们挖土呢,你参观一下没问题。”夏冰晨道。

“哦,好啊!那……那我明天跟你去看一下。”于见水满心欢喜地道,考古什么的他才不感兴趣呢,他是真的很喜欢和夏冰晨待在一起,哪怕呼吸带着她的气味的空气都是一种享受。

“好啦,晨晨啊,你中午留下来吃饭,我再给你们多做几个菜。”于妈不失时机地道。

“不了,阿姨,我回去吃,我妈已经做好了。”夏冰晨说着起身便要走。

“那下次,下次一定要在阿姨家吃饭。”于妈追到门口有些恋恋不舍地道。

“嗯,好的,阿姨,下次一定。”

看到夏冰晨走后,于妈回头白了儿子一眼,道:“你个臭小子,不争气啊,这么好的姑娘在眼前你也把握不住,也不知道晨晨将来会便宜了哪个婆婆。”

“便宜了……婆婆?”于见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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