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元少年不择路)李择路周千羽_(二次元少年不择路)全章节免费阅读

主角李择路周千羽出自现代言情小说《二次元少年不择路》,作者“龙源三白先生”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主要讲述的是:曾经的少年都已长大成人,担负起成年人的责任谁还记得青春时的自己那个时候的少年,正值青春,跟记忆中的自己很像现在看来,很幼稚,很叛逆,也很纯粹那时的少年,有自己的想法,不愿随波逐流,有自己所向往的东西,也许只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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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二次元少年不择路

类型:现代言情

作者:龙源三白先生

角色:李择路周千羽

看现代言情分类的小说,一定不要错过“龙源三白先生”写的《二次元少年不择路》。精彩片段:如果有同学敢羞辱他,他一定会让对方后悔。做为班上的大哥大,除了班主任会把他叫到教导室训斥一番,哪一个同学不畏惧他的拳头。在江湖的哥们义气之下,他不缺少跟班。正在读初二的他有着青春躁动的热血,每一次带着一群小弟去和对手开战,都让他有种君临天下般的霸气。看着对手四散而逃,他得到了胜利的喜悦

评论专区

嫡谋:别人推荐的,不过我看了前文一万都没有就看不下去了人物设定不是我喜欢的,我看不太明白,前篇进不去不过我朋友说男主写的很好,,,,你们可以无聊的时候看看

合格的资本家应当剥削怪异:看看脑洞还是很有意思的

我姐姐叫妲己:女作的实姐系列。。。不过有点毒。。

二次元少年不择路

第一章 讽刺同学的作文

如果有同学敢羞辱他,他一定会让对方后悔。做为班上的大哥大,除了班主任会把他叫到教导室训斥一番,哪一个同学不畏惧他的拳头。在江湖的哥们义气之下,他不缺少跟班。正在读初二的他有着青春躁动的热血,每一次带着一群小弟去和对手开战,都让他有种君临天下般的霸气。看着对手四散而逃,他得到了胜利的喜悦。虽然来自于贫穷的农村家庭,但是他在学校找到了强者的尊严。他习惯于用拳头让那些小看他的人拜服。

偏偏班上有个爱惹事的家伙。这一次的作文课上,语文老师将一篇优美的文章读出来让同学们学习一下它的精妙之处。这篇名为《我最崇拜的人》的作文来自于班上的语文科代表——李择路。关于李择路,同学都知道他除了能写一篇好的作文,其他科目的成绩在班上几乎都排在倒数。

从学校回来,李志将书包扔到木凳子上,快跑出门左转。外婆问他去哪里,他并不理会。正处于叛逆期的他有很多都会把家长的话当做耳边风。虽然还有些时间,但是李志习惯先到在约定地点等待。他固执的认为,自己先到约定地点坐庄,然后等待对手前来挑战,这是属于强者的优势。而且这次的对手是让他一直看不顺眼的李择路,趁着这次对方写作文侮辱自己的机会,正好可以好好教训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位于山沟半腰的樱花村的房屋呈三级阶梯分布,上院子,中间院子和下院子。只有二十几户人家,大都是淳朴的土地耕作者。村里最富裕的人家就是李择路一家。早在李择路出生之前,他的父母就已经在城里买下了房子。李择路的妈妈本想把双亲接到城里居住,但是她的老父亲却态度坚决的不肯离开生养他的土地。李择路出生后,父母因为工作繁忙,便将他留在了外爷家生活。到了读书的年纪,父母本想把他接到城里读书,但是外爷外婆十分不舍。为了不让二老伤心,李择路的妈妈说服了丈夫,将李择路留在了村里。好在李择路的小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的父亲也慢慢觉得在樱花村所属的镇子上的学校读书没什么不好。到了初中,李择路的成绩却一落千丈,父母正考虑是不是应该把他转到教育水平较好的县中学。

阿杰是李志的邻居,两人从小玩到大,虽然也发生过不少的矛盾,但是很快就能和好。班上的几十个来自于不同村子的同学,李志从不欺负同村的同学。这是因为同村的同学离他家比较近,害怕他们会到他家里告状。

阿杰正在做作业,见到李志,招呼了一声“志哥儿”,然后继续攻克他的难题。身为班上的学习标兵,阿杰喜欢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困难的作业。李志的课后作业或者家庭作业有很多都要请教他。

“这才刚回来,你就赶作业。”李志很难理解这种把作业当做头等大事的人。他自己从来不会在第一时间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等到不得不做的时候,他才会带着不满的情绪提笔。每次听到有作业的时候,他都会感到烦。

“你还没吃饭吧,饿的话可没有力气去跟李择路开战。”阿杰估计,李择路肯定会吃了饭才去约定地点,就算时间来不及,他也会把食物带上。“至少你也得捏个饭团吧,虽然你的力气比他大,但是不吃饭可不一定。”

“就是三天不吃东西,收拾那个自恋的家伙也有的剩了。”李志自信满满的说道:“像他那种只会在外婆怀里撒娇的家伙,怎么是我的对手。”

李志一身力气来至于他从小就开始干农活的锻炼,十六岁的他可以轻松扛起百十斤的重物。相对的,李择路从不做农活,他家里的活很少。得利于李择路爸妈的经济,李择路的外爷外婆现在也不用做太多农活。

约定的地点是村外的大石头上。李志一把拉起阿杰,想让阿杰去见证他的胜利。胜利需要见证者,而失败需要奚落者。虽然他知道阿杰不是那种会奚落别人的人,但是有一个人在旁边为自己打气加油,那胜利就来了一半。

在阿杰看来,这根本就不需要刀兵相见,只不过是李择路在作文上说了一些志哥儿的坏话,志哥儿才约定对方去石头上打架。如果是阿杰自己,他会选择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方法,对方是如何羞辱他的,他就会用同样的方法让对方难堪。不过以志哥儿肚子里的那点墨水,让他写作文去说李择路的糗事,确实很难。况且李择路是一个很难让人抓住把柄的人。

他率先爬到了大石头上,然后把阿杰拉了上来。李择路还没有来,来路上也没有他的影子。因为来这里玩耍惯了,这里的一切都让两人觉得熟悉。这块大石头上面很平坦,像一面镜子,村里人会用它来晾晒一些干菜或者谷物。热天的时候,从下面河沟里洗完澡出来后,李志会把衣服晒在上面,然后在那一块石碑的影子下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大石旁有几株野樱花树,此时已经开花。大石上的石碑立在一株干枯的树旁边,或许是鸟儿将树木的种子带到了这石头上,这一株比同类要弱小很多的树却在这里安然的存活了不知多少岁月。那石碑有两米多高,碑身长满了地衣和青苔,显示出它的古老。碑上没有碑文,只刻有三个楷体大字。“三君凉”这三个字记载了一个奇妙的故事,只是村里人已经遗忘了。

阿杰问过老师。虽然认识这三个字,但是却很难理解它的含义。如果只是从字面意思理解,老师说,君是对男子的尊称,三君就是指三个男子,凉,有悲凉,凄凉,也有寒凉或者凉爽的意思,三君凉是指三个男子的悲凉或者凉爽。如果只是这么简单的意思,那么根本没有刻在碑上的意义。

一张纸在石碑下被一块小石头压着。阿杰捡起来,看到了第一栏的字。“志哥儿,这个是李择路给你的。”

“他写了些什么?是不是不敢来了。”李志估计对方肯定是害怕了。怯战不是男人的做法,但是他自信自己的拳头有足够的力量让那个自恋的李择路变成胆小鬼。

“志哥儿,这张纸写的是那篇作文。”虽然是一篇损人的文章,但是不得不承认作者的文笔很奇妙。和课堂上老师念的那篇不同,这一篇上面还添加了更多的关于志哥儿的糗事。在原来的那篇上面,李择路只是用他文中所尊敬的人和志哥儿做比较,用比较的手法彰显主人公的优秀之处,因此贬低了志哥儿,让志哥儿以为是在侮辱他。而现在这张纸上的内容却是实实在在的羞辱李志。题目还是《我最崇拜的人》。

好人,我最崇拜就是好人。在我们班上,李志无疑就是一位好人。他高雅、善良、诚实、更难能可贵的是,他非常钟情。

李志的高雅可以从他吃饭的时候看出来。如果有人能一边吃饭一边挖鼻孔,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那这个人肯定是一位高雅的绅士。李志不但能在吃饭的时候挖鼻孔,还能吊着两条鼻涕吃饭,如果鼻涕流的太长,他会吸进去。特别是吸鼻涕时的动作,高雅而且熟练。

李志的家里有一只宠物,是一只灰猫。猫儿很可爱,会爬到主人怀里撒娇,明亮的大眼炯炯有神的盯着主人手里的馒头。歹毒的人会把馒头捏下一点喂到小猫咪的嘴巴里,而善良的人会提着猫放到地上,然后一脚踢开。李志对待猫的态度充分表现出他善良的本质。

诚实的人绝对不会说真话,狡猾的人句句属实。李志就是一个诚实的好人,诚实守信是他的人生格言。与人约架的时候,他从不迟到。帮人做事的时候,他从不到场。交作业的时候,他会把好成绩的作业抢来合理的模仿一遍,然后送到老师的面前。老师心知肚明,诚实的李志是不会做任何坏事,因为他总能找到推卸责任的方法。

钟情是李志身上最大的优点。这也是我最最崇拜他的原因之一。我们班上的倩倩同学绝对是最漂亮可爱的女孩,她满脸的麻子和青春痘以及拥有和八戒相同身材的外貌可以说明,班花一词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我知道李志喜欢倩倩,而且是非常的钟情。在这一点上,我可以证明,因为小芳给过他情书,但他拒绝了。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倩倩,怎么还能收下小芳的情书呢?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李志,一个非常优秀的好人。

李志的脸上充满了愤怒。居然敢这样侮辱他!流着鼻涕吃饭也好,虐待宠物也好,经常抄别人作业和对老师撒谎也好,最不能忍受的是居然说他喜欢蒲倩倩那个丑八怪,而且还说因为蒲倩倩的缘故而拒绝了心中女神秦晓芳的情书。

“老子一定要让李择路跪在我的面前道歉。”李志握紧拳头,要不是害怕父母的棍子,他一定会冲到李择路的家里把他一顿胖揍。

“志哥儿,你要怎么办?”阿杰把目光放在纸张上的最后一栏。“李择路说,我觉得可以和你做朋友,毕竟我们都是一个地方长大的,你也不想我把这篇作文拿到班上到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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