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重生小说《一朝穿越,回到一九八七》,讲述主角明佳春茗的甜蜜故事,作者“深海墨鱼”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平行世界
春伊市汤河区五十三兵团团部
我嘴里含着一块什么肉,那肉还滴着血,我愣愣的坐在炕上
屋外大雪纷飞,寒风料峭
炕的一边睡着一小男孩,十岁左右的模样
吐掉嘴里的血肉,摸了摸生疼的脖子,看着这陌生的世界
屋里穷啊,徒墙四壁
清亮的雪光透过玻璃照在炕上,我腾的坐起,看着炕那头躺着的中年男子,他四仰八叉的仰面看着屋顶
脑子炸裂似的疼,自己明明在广东,在虎门大桥上,冒着大雨和董事长家的那个二世祖开车从深圳返顺德
谁料风大雨大,车在大桥上翻了,我们一起掉进了珠江——,怎么醒来就到了这里?
我抹了一下嘴,好疼啊,一幕幕陌生的记忆呼的涌过来,躺着的人是原主的继父,原主的母亲早就抛弃这个好赌的男人,扔下一双儿女远走高飞了
这男人大半夜喝醉了酒就拿她出气,一顿毒打,哪知女主反抗,刺了他一剪刀,结果命中要害,女主也死在了继父手下
完了,芭比Q了,都死了,我穿她身上了,还穷的一清二白,以后的日子没法过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穿越第一天我居然是杀人犯,不行,看他们穷得这破样,不会是八零年代吧,Oh, my God,得想办法处理掉他
第一章 赶走债主
我听见她喊忙冲上去就捂住她的嘴,“你们欺负我弟,我弟那么小,伤了你们也不犯法,谁让你们来抢我们家了。”
众人互相看了几眼,拿萝卜的妇女只好放下萝卜,我松开尖叫的女人,她的手上被剪刀戳了个口子,流着血,不过看情况并不是很严重,我弟还是知道轻重的。
那妇女见我松开,伸手就给了我一大耳光,煽的我两眼冒火星,明锋两眼发红,抬起剪子冲上来又要戳,我一把抓住弟弟,把他拽到身后。
“你也打了我一耳光,我弟刺了你一剪子,扯平了。你们最好快点走,要是硬抢,那我也不拦他了。”
我看着他们说。
几个大老爷们互相看了一眼,又扫了一圈房子,“跟你老子说,年前把钱凑上,要不然,这房子给你们卖了抵账。”
他们说着骂着又踢了两脚桌子,才出了门,这两个女人见别人都走了,也只好讪讪的放下菜,跟了出去。
“有娘生没娘养的祸害,我那时咋就瞎了眼把地租给他家,唉,都怪我被那明权的花言巧语哄骗,瞧他家穷那样,真不该相信他那张破嘴。”
两个女人骂骂咧咧的走了出去,临走又踢了一脚院门。
看着劫后余生的屋子,满室的泥巴脚印,桌上洒着的面条,我抱头蹲在地上。
“姐,你没事吧,咱把剩下的面条吃了吧。”
明锋收起他刚才的凶悍,可怜巴巴的看着我。
我起身跟他走进里屋,他伸手就把桌上捡起来的面条送进嘴里。
我的鼻子瞬间一酸,那一刻我体会到了姐弟相依为命的心酸。
“你把锅里的那一点吃了吧,我饱了。”
我原有的一点食欲都被那些人吓光了。
看着他吃饭的饿相,想他正长身体的时候,一日三餐不继,平时捡破烂的钱还攒起来给姐姐上学,我揉了揉酸涩的鼻子。
以后得想办法,我们姐俩得活下去。
“姐——,你不用担心,有我在,坏人不敢来。”
“我一会出去捡破烂去,你在家锁上院门吧,省着外面有人进来。”
他拍着瘦弱的小胸脯,“你在家我可高兴了,你在家我就是男子汉。”
我看着穿得破破烂拦的他,脚上是露儿着脚趾头的靴子,叹了口气。
“你去捡吧,要是捡不到啥早点回来,姐给你烧点水洗澡。”
“你别哭,姐,年年不都是这样?哪年过年不是要账的堵门?要不是年年有人要账,咱妈也不会——。”
他吸了吸鼻子,没有说下去。
他在一个烂筐子里找了副手套带上,找了个破袋子准备出门,出门走了一半,突然又折了回来。
我奇怪的看着他。
“我不在家,你会不会跟别人跑了?咱爸说让我看着你,他说你长大了也会跟男人跑。”
明锋大眼呼闪闪的盯着我。
“滚,我往哪跑?我就是跑也带着你,姐不会扔下你不管。”
我白了他一眼。
说完这话我突然闭了嘴,怎么可能,我怎么会在这山旮旯里待到长大。
原主才15岁,我的天啊,长大得猴年马月,不对,过生日了,16岁了。
虽然不是他亲姐,可这弟弟长得挺好看的,又聪明又能干,我就是逃走也得带着他,不能把他扔山里。
“姐,我去捡破烂了,下午回来,你去锁门吧,你得听着点,一会有人找你补课。”
“什么?补课——,谁找我补课?”
我两眼蒙圈。
“姐,你长大一岁咋还傻了?前院的于艳啊,她原来学俄语的,现在改学英语了,让你给补课,你可是学霸呢?你忘了?还有兵团的春明,都等着你给补课呢。”
“哦。你加个厚马夹吧,外面冷。”
我从柜子上找到一个又大又宽的灰色马夹给他套上。
“咱爸的,凑和着穿上吧,看天雪是停不下来,能捡就捡点,捡不着早点回家。”
我说完送他迎着风雪出了院门。
天空灰蒙蒙的,雪落无声,下雪的山坳子并不冷。
我打量着陌生的院落,看着远山林海都在灰色的世界里静寂沉默,一时心里竟变得安静了。
我是真的回到了1987,来到了大兴安岭林区,这里的五月刚刚发生了一场轰动全国的森林火灾。
可我能在这个年代干点什么呢?带明锋逃走,赚钱,成为大富豪?
在成为富豪之前,第一件事把地窖给平了,要不然死的那个人早晚会被发现,我走到天涯海角都能被**抓回来,除非我有化尸粉,当然那纯粹是做梦。
可我冤呐,人不是我杀的。说这**也不信,还是想办法毁尸灭迹的好。
想不出什么法子,先得把那床血被子处理掉,整个扔了又不舍得,明锋光着脚呢,被子里的棉花至少能给我俩做好几双棉袜子。
想到这我回屋到里间把那床被子给抱了出来,这可是罪证。
看着烧得正旺的炉子,我拿起剪刀,把被子剪开,凡是有血的地方全部剪下来扔炉子里,屋子里一时狼烟洞地,腥味满屋。
打开炕上的卧窗,北风呼呼的刮进来,大约过了个把小时,把味道散尽,我这才关好窗。
为了防止万一,我又把其它床被子摊开检查,确定没有血了才叠好放在炕角。
土炕上更得仔细检查,我拿着鞋刷子把炕和墙还有旮旯边角全刷了一遍,连地板的缝缝角角都清理了几遍,这才放下心来。
现在要让这个男人彻底消失,就得跟村里人说他去山外了。
原主本来是外地户,这房子是一家五口当初卖了山外的房子搬进山里新买的,可惜这男的好赌成性,年年辛辛苦苦赚的钱都被他拿去赌了,女人看不到希望,只得抛下孩子一走了之。
我正仔细消化着原主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隐隐听见外面有人在大声喊着我的名字,我在结满冰花的玻璃上吹出个硬币大小的净面,向外望去,大门外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