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宇罗天成《神血之途》_马明宇罗天成最新热门小说

主角是马明宇罗天成的精选奇幻玄幻小说《神血之途》,小说作者是“盖茨比的六便士”,书中精彩内容是:前程似锦的大学生离奇卷入奇幻世界
魔王即将降临,世界崩塌在即,魑魅魍魉层出不穷,异人、医者、乐师等挺身而出
马明宇只想苟活着,安全回到自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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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请尊重一下阿飘

“打劫是吧?打劫你爷爷是吧?”马明宇听到自己以一种诡异的声音开口了,脚下一用劲,差点没把王老实的胸骨给踩塌了。

“嗷嗷嗷……海哥……海爷爷饶命啊……”

王老实嚎得尤其大声,鼻青脸肿嘴角带血加满脸鼻涕眼泪,完全看不出前一刻混混老大炫酷拽狂炸天的模样。

“海爷爷饶命啊,小的知道错了,知道错了……嗷嗷嗷……”

马明宇听到自己阴恻恻的声音,“想活命是吧?一人一片金叶子。”

金叶子惹的事,金叶子还。

王老实嚎得更大声了,不仅他嚎得大声,其余五个没来得及被踩踏的也满脸鼻涕眼泪地嚎了起来,“海爷爷饶命啊,小的们错了。”

绝口不提金叶子的事,他们要能拿得出金叶子,也不用跟着王老实在学堂打劫了,直接占山为王劫道得了。

马明宇脚下使劲,王老实嚎得更大声了,听得他心烦,“闭嘴!没金叶子是吧?也行,从今以后,身上的、家里的银钱统统交出来。你,现在交出来。”

鼻青脸肿的王老实抹了一把脸上的鼻涕眼泪和血迹,哆嗦着在身上摸了摸,掏出一个搭袋往上一抛,“海爷,今日的都在这里了。”

马明宇一手接住掂量了一下,收获还挺不少,也不知打劫了多少学生。

一脚将王老实踢到一边,“你们五个的?”

五个脸上分不清是血污还是泥垢灰头土脸鼻青脸肿的小混混并排趴跪成一线,每人手中哆嗦着捧出米粒大小的碎米银子和几十、十几不等的铜钱,说话都嘟囔了,“海爷,今日就这些了。”

马明宇挨个将小混混手中的银钱接过,一人踢一脚,“这般死没出息,还学人家收保护费?”

六人被狠狠揍了一顿,身上银钱又被洗劫一空,也不敢惹马明宇,连滚带爬地作鸟兽散。

马明宇哼了一声,“明日还这个数,若是没有,小心你们的骨头。”

逃得远了,确认马明宇没有追上来,六个人靠了墙根蹲成一圈开始骂骂咧咧。

王老实旁边煽风点火那混混恶狠狠地说,“老实哥,这事不能就这么轻易罢休的,咱么哥几个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啊。”

王老实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别特么废话,老纸还能不知道?这小子古怪得很,只怕咱们几个不是他的对手……”

很显然这是事实,六个人沉默了片刻,还是煽风点火开口了,“老实哥,咱们姑且忍两日,等四爷他们回来了,咱们弄死这小子。”

王老实点点头,“嗯,先这么着,这两日……”

说到这里,还是鼓起勇气,“还是得去收银子的,了不得咱们避一避这小子,错开他的时间。只要四爷回来了,弄死他。”

“对,老实哥说得对,咱们先避一避这小子,等四爷回来了,咱们连本带利地还给他。弄不死这小子,云山学堂的人还怎么看我们?”

“还有,银钱可不能再落在这小子手里了,四爷回来咱们交不上银钱,到时候咱们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啊。”

一个鼻青脸肿的混混得意地将布袜脱下来,“老实哥,我这里还有二两银子呢。”

王老实非但没有夸赞他,使劲拍了他的脑袋,“你特么敢私自藏钱?”

“老实哥,我再也不敢了……”

“老实哥,留着这劲,等四爷回来了,咱们揍这小子,加倍揍。”

六个人不约而同地点头,“忍着,等四爷回来,往死里揍这小子。”

马明宇特意在云秀山下街市转了一圈,花巨资两百文买了老大一块猪肉往家扛。

他知道这么买非常暴发户,可一想到这块猪肉能让阿婆高兴,他更高兴。

阿婆激动得摸着鼻青脸肿的马明宇颤抖着双唇说,“好孩子,真是好孩子……好孩子……”

虽然阿婆摸得马明宇的伤口很痛,但他硬是一声不吭不让阿婆听出异样。

他心里欢喜得很,即使到了这个诡异的世界,自己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的,还能够照顾别人,成为别人的依靠。

“阿婆,云山学堂真好,杜家少爷对我更好……”

阿婆颤抖着嘴拼命点头,又将马明宇上上下下摸了一遍,“对对对,都好都好,一切都好。我孙儿有出息了,咱们都能吃上肉了……都能吃上肉了……”

马明宇把从王老实身上抢来的搭袋递给阿婆,“阿婆,杜家少爷说了,让我给他讲讲诗文,这些啊,是他提前支给我的薪酬。”

阿婆眼睛是看不见的,可不妨碍她能摸得出银钱多少。

这一搭袋的银钱可不算少,零零碎碎的加起来得有十多两,吓得阿婆又一哆嗦,差点没将搭袋扔出去。

“海儿,你老实跟阿婆说,这银钱怎么来的?这里有……可不少啊,杜家少爷怎么可能给这么多……”

说到这里,立刻带了哭腔,“海儿,你回来了,咱们就算有好日子过了,你……你可不能走歪路啊……”

马明宇只惦着让阿婆高兴高兴,已经忘了自己群殴王老实等小混混并抢劫他们银钱的事。

这会儿开始有些后悔了,更后悔自己这般招摇地去街市上买那么大块肉,连掏出这一搭袋的银钱也跟着后悔起来。

可后悔也不能当这些事没发生,只能硬扛着不能让阿婆担心。

“阿婆,你还不放心你孙儿啊?杜家少爷那些诗文都是孙儿给他写的,他得了爹娘许多赏赐,说是只要他诗文名声传到京城,将来准能说得一门好亲事。”

“阿婆你也知道的,杜少爷啊孙少爷啊这些人,他们都是有些家底的,可这家底说不上一门好亲事。若是写得些好诗文流传出去,就算不能真的去求功名,保不齐有人就看上他的才学呢?原本说是给我一片金叶子的,可金叶子太贵重了,海儿不敢收。可不收他又极不放心,担心我给孙家少爷他们写诗文,所以就提前支了我一年的薪酬。”

这话说得半真半假,阿婆半信半疑,“好诗文真的这么值钱?”

马明宇只能将这谎言撑到底,其实这也不算谎言,毕竟一片金叶子可比这些零碎银钱更贵重,“当然值钱了,杜家有的是银钱,可商贾之家哪儿有什么好名声。若是能写出一手好诗文,说不定攀上京城高门大阀的,那以后可就是达官贵人了。”

他只能反复强调诗文在这个时代的价值,否则这十多二十两银子只会让阿婆担心。

心中却十分后悔,自己做事怎么这般冲动呢,还是得低调猥琐些,不然太容易惹事了。

阿婆长长地松了口气,“我就知道我孙儿有本事,我就知道我孙儿不会做坏事的……”

马明宇心中咯噔了一下,默默叹了口气,这里的事件已经朝着自己无法预设的方向发展,以至于马明宇都怀疑自己当初有没有好好学习律法,为什么这么自然而然地从被劫者就转化成了抢劫者。

明明自己是一个有着灿烂光明未来且遵纪守法的有为青年,硬生生变成了一个打又打不死,还抢劫的校霸……

可做个校霸居然让他觉得既解恨又快乐,至少跟阿婆畅想两人的未来时,是非常快乐的。

虽然马明宇打定主意挣够了钱或者抢够了钱吧,不管怎样,反正他现在道德滑坡得一泻千里了,也没那么在乎抢王老实他们的银钱有多大过错,还安慰自己这算是正当防卫。

况且,自己不抢王老实他们的,他们也要抢其他人的,自己只能算是银钱的搬运工了吧?

诗文的搬运工和银钱的搬运工……

不对,这不是自己能做出来的事,即使是被逼迫,自己也不会做这种事。

马明宇立刻打住了自己道德继续滑坡,这不是自己能做出来的事,哪怕不说一人群殴六人,就单单说抢劫这事,就很古怪。

将他们揍了也就揍了,为什么要抢他们的银钱,为什么要让阿婆担心呢?

这里实在太奇怪了,得想办法赶紧离开,回到**就好了,一切就会恢复正常了。

只要自己挣够了钱,立刻带了阿婆离开李家庄离开云山书院,找个没人知道的地方过几天安生日子。

或者现在就拿了金叶子带了阿婆赶紧跑?那不就坐实了阿婆对自己为非作歹的猜测了?她不会跟自己走的。

目前最现实的情况是,手头宽裕了,不仅可以吃上肉,还能先将门窗修葺一下,晚上不用这么冷了。

方才马明宇提到“说一门好亲事”,这让阿婆十分高兴,孩子还是大了,开始有主意了。

如果马明宇这么能挣钱,那说一桩婚事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了。

今年马明宇已经十五了,原打算攒两年钱再给他说媳妇儿,现在看来,明年开春就得好好合计一下哪家姑娘比较适合了。

李家庄的乡亲们心都善,其实哪个姑娘都好的,个个都吃苦耐劳的,关键是好生养啊。

村头二妮就挺不错的,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可针线活做得尤其好,只要有一门手艺在啊,怎么样都能养活自己的。

最让阿婆满意的,二妮比孙儿大得三岁,大一点的知道疼人,也知道生儿育女是怎么回事。

李家现在最需要的事啊,就是添丁了,最好能生个十个八个。

可生十个八个,会不会养不好啊?

不会不会,我孙儿这么本事,写的好诗文哪家少爷都喜欢,怎么会养不活十个八个孩儿呢?

对了,那这十个八个孩儿叫什么好呢?

生男孩好,个个都跟海儿一样,海儿是云山学堂的小先生,以后肯定是云山学堂的先生,自己就能教他们。

生女孩儿也好的,像二妮一样干活是一把好手。

只要这十个八个孩儿里有那么一两个能考上功名……功名也不用考,还是就在李家庄最好。

李家庄真是个好地方,祖祖辈辈都在这里能有什么不好的,很好很好。

所以,这十个孩儿叫什么好呢?

对了,下一辈的字辈是什么来着?

这一晚上,阿婆实在太高兴了,光顾着想那十个八个孩儿的名字,甚至忘了来给马明宇掖被角。

也不知道最后什么时辰睡着的,反正梦里都笑出了声,那十个八个重孙子重孙女围着自己爬上爬下的,别提多让人高兴了。

马明宇没睡好,不光是因为全身都痛,更在于发现自己身上又有了新的古怪。

刚一躺床上,胸口就像被火烧着一般灼热地疼,若不是担心阿婆听到自己这边不对劲,他都恨不得满地打滚了。

明明自己没有心,明明没有任何火源,可胸口就是有一种从骨髓深处蔓延而出的灼烧。

刚开始还以为沈青终于得了空忙里偷闲地追杀到李家庄了,可等了半天,没听到任何动静,反而自己胸口冒起一团淡淡的红色。

马明宇被烧得实在受不了,掀开破被,扯开衣服,想让自己凉快点。

这一下又让他惊着了,那一团淡红色汇成一条亮红色血线慢慢在胸口蜿蜒爬行,无声地在他的胸膛绘制出一张红线图。

而且这红线图还是立体的。

在每一根红线的连接处,都有一滴殷红鲜血般的珠子。

通过灼烧引起的疼痛程度,马明宇终于知道最痛的就是殷红珠子处。

短短数日,马明宇已经在自己身上见到太过诡异的事,再多一件他也不在乎了。

痛得太厉害了,他不禁伸手按了一下其中最大那颗殷红珠子。

“呲”地一声轻响,马明宇眼前飘出一个极淡的红色身影,颜色淡得马明宇只能依稀辨得出是个珠钗长裙的女子,面容是完全看不出来的。

虽然诡异的事情遇得多,可这种如同聊斋一般的遭遇还是很吓人的,马明宇不由哆嗦了一下,本能地想夺门而逃,可阿飘就在面前,这门可怎么夺?

拉过破被想把头蒙起来,据说阿飘从不攻击被子里的人。

可这事从哪儿说起啊,这哪儿来的阿飘啊?

她要干嘛,烧死我还是吓死我?

不对啊,我一个死不了的人,我怕什么阿飘啊?

一想到自己的尴尬神技,马明宇忽然又有了勇气,破被蒙到一半不动了。

那淡红珠钗长裙身影飘忽了一下,又一下,既不消失也不见有其他动作。

如果她能看得见的话,那她跟马明宇就是大眼瞪小眼了。

可是这阿飘出现后,马明宇身上的灼烧疼痛减轻了,这是件好事。

他脑子一下抽了,伸手把身上红色珠子挨个按了一遍,想用这个方法缓解疼痛。

这会儿也不觉得阿飘可怕了,自己一个横竖死不了的人,跟阿飘比起来,也不见得有多好。

“咻咻咻咻”,马明宇手上动作极快地按完了一遍,似乎没什么动静,也没其他阿飘再出来。

难道按得不够使劲?

马明宇加大力度又按了一遍。

“啪”地一声脆响,马明宇脸上挨了一巴掌,他愣了,谁啊?

原本淡红色的阿飘居然慢慢显现出来了,尤其脸上红色颇重,一跳一跳的似乎还带了怒气。

我去,阿飘动手了,然后呢?

自己也不想想,一个阿飘出来了,这么惊悚的事情,他哆嗦一下就完事儿了。

完事儿也就算了,顶多算他胆子大,可他居然觉得按按胸口的血珠子能多出来几个阿飘。

怎么滴,多几个阿飘给你壮胆啊?

到底**文化影响深入潜意识,马明宇声音有些抖,他手指还放在胸膛上,也不敢激怒阿飘,“你谁啊?怎么还动手打人呢?”

刚一说完,赶紧拽了破被将身上盖住,压低声音说,“我跟你说啊,你若是弄死我,大家都是阿飘,我更不怕你了。”

阿飘脸上的红色跳得更欢实了,却一言不发,或者她开不了口。

两人……一人一飘对峙了片刻,马明宇感觉到阿飘似乎无奈地叹了口气。

虚幻身影右手一抬,眼前显出科幻电影般的景象。

定睛一看,马明宇终于给了阿飘最基本的尊重,因为她在给马明宇还原今日群殴王老实等人的场景。

马明宇一直想不明白以自己目前这副小身胚是怎么群殴王老实等人的,这会儿算是见着了。

当时那小混混狠命掐了马明宇的脖子,那力道重得显然没在乎会不会把马明宇掐死。

不仅掐马明宇脖子,他还屈身抬了膝盖准备抵在马明宇胸膛上借力。

也就是这个借力的动作之后,马明宇不仅拧断了小混混胳膊,还一拳将小混混拍得摔了丈许。

直拍得小混混吐出一口带了血水的牙齿,哼唧了些什么,不知道是肋骨还是哪儿断了。

原本围了马明宇的混混立刻收拢包围圈,三个人无数拳脚朝着马明宇头脸身上招呼过来。

可消瘦的马明宇如鬼神附体一般以极为迅捷的动作翻身、下蹲、左右偏头避开拳脚,再以一个利落的扫堂腿与小混混拉开距离。

紧接着弓步、击掌、曲肘,以寸劲……这叫寸劲吧?反正马明宇看着觉得自己动作特别流畅,像跳舞一样在小混混中间游走了一圈,几个小混混的的胳膊腿儿都掰折了,头脸擦着地面滑行老远,立刻就泛起血痕青肿了。

力道之大,看得马明宇自己都替小混混觉得疼。

打完几个小混混,马明宇像风一样飘到王老实和煽风点火身旁。

王老实被打得最惨,他早早拉起防御姿势想跟马明宇对打,可他还没起手,马明宇早已一拳将他拍得矮了半截身子,紧接着双手挥出残影了,劈头盖脸给了王老实得有几十个耳光,怪不得他脸肿成这样。

旁边煽风点火转身就跑,被马明宇轻飘飘地提溜过来,三两下就被踹翻在地。

如果阿飘没使用快放功能的话,整个群殴小混混的过程不过持续了一分钟,还包括将跑到一半的煽风点火抓回来踹翻在地,脚踏在王老实胸膛威胁他。

打动的动作行云流水得像事先演练过无数遍,而且还是针对专业对手,像王老实这样的小混混,完全就是碾压性被殴。

电影看起来很爽,马明宇却疑惑了,不管这人是谁,看着是自己,但绝对不是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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