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搬家
林亦歌的心也被触动了,这世间平凡的人太多了,但他们做的每一件事都不平凡。
系统强制扣钱捐款,他真的不在意,因为这些钱都花在了不平凡的事情上。
节目也在感动中结束,刘奇觉得这是他此生做的最正确的决定,一个有意义的决定。
而林亦歌此时则是陷入了苦恼的幸福,粉丝见面会?不不不,姓名罚抄大会,催歌大会……
围脖今天晚上因为一个人,也陷入了罕见的热闹。
“再立新风,《新贵妃醉酒》”
“粉丝准则。”
“歌颂无名英雄,《孤勇者》”
“词曲‘地球’究竟是何人?”
“**好声音频出金曲?”
很快邓颖几位导师见到这些热搜,默契的发布动态,决定给林亦歌添一把火。
一些吃瓜群众,也在搜索栏输入了林亦歌的名字。
可出来的第一条居然是。
“救命,我家偶像签名…太丑了”
附图。
林亦歌甩了甩发麻的手,看着围脖内容哭笑不得,我有办法吗?我会写字就不错了。
不过看到邓颖他们说‘地球’就是他的时候,他还是感觉有些不自然。
一边向外走,一边写下了他第一个围脖内容。
“我是地球,但地球不只是我。”
哎,无论如何,这是老乡带给我的荣耀,不管其他人如何想,我自己应该清楚,我只是一个歌唱者。
林亦歌边想,边戴上了头盔,准备骑行回家。
嘶,怎么车没电了?电源灯都不亮?
他坐在上面捣鼓了一番,忽然低头看到本该有个电瓶的地方,如今空空如也。
“靠!到底谁他娘干的!你还是个人嘛!”
本来粉丝们还在为林亦歌第一个围脖到底是什么意思讨论的时候,突然看到林亦歌又发了一个。
“群众里面有坏人!我电瓶呢!”
紧接着是一张没有电瓶的电动车图片。
“我虽然很同情,但是我还是想笑….哈哈哈哈哈”
“这年头还有人偷电瓶?真稀奇了。”
“能到电视台偷?指定有猫腻!”
“我大胆预测一下,一会儿,有个人开着豪车出现在酒蒙子面前,相信我那个人十有八九就是元凶。”
……
林亦歌刚看到这条评论,耳边就传来发动机的声音。
“哎?酒蒙子,你咋还没回去呢?”
= ̄㉨ ̄=
“你是不是偷我电瓶了?”
“???你咋知道?不是…我就是借一下…”
只见车上下来一个人。
这女子,鹅蛋脸,柳叶眉,圆杏眼,高鼻梁,樱桃小口,一身黑色女式西装。
清纯和干练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让人不禁多看两眼。
“我这不想跟偶像多待会,要不我送你回家?”
见林亦歌还是盯着她,不曾回应。
她只能威胁一小下。
“我送你回家,然后把电瓶还给你。”
林亦歌也不想难为别人,毕竟电瓶重要。
“好吧,可我不是说了,你们喜欢我不要影响到其他人吗?”
一边说,一边把电动车放到后备箱,果然,他的电瓶也在后备箱。
“我没影响到其他人啊,我只是影响到你了而已,咱们还见外什么?”
你这脑回路多多少少有点问题吧!
“认识一下,你的粉丝,李云鹤。”
“呃…林亦歌。”
见对方伸出手来,林亦歌也绅士的握了一下手。
一时无话,李云鹤问了声目的地,便拉着林亦歌坐上了副驾。
车刚出发,就听到。
“其实我还有一个小目的,代表王朝娱乐邀请你加入…”
“你可不要因为我的缘故拒绝啊,我那是个人行为,我们给你的合同肯定是业内最好的。”
“???”
林亦歌没记错的话,邓颖工作室背后就是王朝啊。
“啥?你们和邓颖工作室是不是一起的。”
“是啊,这不邓姐上次和你说过了吗?”
“那你还偷我电瓶!你直接让邓姐联系我不就行了!”
“……”
“太激动忘了…你先听听我们的诚意,我想了想,不管怎么给你签合同我都觉得你很亏,所以就跟邓姐商量了一下。”
“所以问问你,愿不愿意技术入股,给你40%邓姐工作室的股份。”
“或者我直接给你开个工作室也行,你看你怎么考虑的。”
站在客观的角度,这可是天大的信任,假如林亦歌就此没落,不再给工作室挣钱。
那邓颖依然要把自己工作室的收益分出40%给林亦歌。
当然林亦歌自己知道,对于自己来说确实是亏的。
但投之以李,报之以桃,自己肯定是入股啊,而且还可少管事情,多省心啊。
“入股可以,但咱工作室有宿舍吗?我这现在住的地方不太方便。”
“这个…可以有,你对住的地方有什么要求?”
“简简单单就好,最好能让我多养几条狗。”
“你这么喜欢狗?”
“喜欢热闹。”
“我能安排,狗粮什么的我也包了。”
“那现在就签?”
……
李云鹤见林亦歌签了合同,心顿时放下来了。
“恭喜你,成功加入王超娱乐,并且还得到了我这么一个经纪人。”
“同喜,同喜…什么?你后面那句我没太听清。”
“我,你的美女经纪人啊。”
“合同给我,我撕了他。”
“晚了。”
猛男扶额,这叫什么事啊,这经纪人真的靠谱?偷电瓶的经纪人?
“你就住这里?”
李云鹤看导航到了位置,看着眼前老旧的集体宿舍。
“对啊,便宜嘛。”
“回头见啊。”
说完林亦歌就要下车,就听到李云鹤开口了。
“要不你今天就搬家吧。”
李云鹤只是看着有些不舒服,她是富家千金,但她也知道民间疾苦,所以她没有厌恶这里。
甚至她看这里来往进出的人都带着尊重。
只是她在来之前,就提前跟刘奇导演聊过林亦歌。
知道林亦歌捐款打工的事情,也知道他身体差些,尤其是腰。
林亦歌:诽谤啊!他诽谤我啊!
而且都答应林亦歌了,弄个房子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
林亦歌也考虑到,这里人多眼杂的,以后认识自己的人会越来越多,岂不是自找麻烦。
“搬吧,我确实住这里也不方便。”
“那你快去收拾东西,我等着你!”
…..
“喂?邓姐,你找个工作室附近的小院,能养狗的那种,最好生活设施齐全!现在就能住的!”
“什么?你在沪上?”
“别问,是姐妹就帮我!快快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