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小说全文免费阅读糙汉和娇娘胡娇陆缙山_糙汉和娇娘胡娇陆缙山最热门小说排行榜

《糙汉和娇娘》主角胡娇陆缙山,是小说写手“宝宝要暴富”所写。精彩内容:【穿越 甜宠 双洁 糙汉 娇娘】  稀里糊涂穿进了古代小山村,胡娇变成了可怜兮兮的小寡妇。  等她好不容易站稳脚跟,斗倒了黑心肝的极品亲戚。  胡娇一不小心招惹上了那个铁塔似的高大汉子~  据说那强悍的男人叫陆缙山,是从沙场的尸山血海中活下来的煞神!  胡娇:煞神?  自己随便一个撩拨就耳根通红的煞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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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汉和娇娘

看过很多古代言情,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糙汉和娇娘》,这是“宝宝要暴富”写的,人物胡娇陆缙山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只因今年开春事多,胡娇根本没腾出手来种菜养猪,是以这些地方都白白空置着。胡娇手里拎着兔子进了门,正好碰见吴家仅剩的那对双胞胎兄妹:大点的叫吴斌,是哥哥;小点的是妹妹,单名儿一个杏字。两个小家伙刚满七岁,如出一辙的大眼睛,小脸玉雪可爱,很是讨喜。吴杏儿一眼看到了胡娇手中拎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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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娇嫁的老吴家是桃源村的富户,紧挨着村西头盖了处两进的青砖红瓦大院子。

院子后面是菜园,旁边就是家畜圈。

只因今年开春事多,胡娇根本没腾出手来种菜养猪,是以这些地方都白白空置着。

胡娇手里拎着兔子进了门,正好碰见吴家仅剩的那对双胞胎兄妹:大点的叫吴斌,是哥哥;小点的是妹妹,单名儿一个杏字。

两个小家伙刚满七岁,如出一辙的大眼睛,小脸玉雪可爱,很是讨喜。

吴杏儿一眼看到了胡娇手中拎的兔子。

“嫂嫂,这是你捉的兔子吗?”

说着小姑娘还凑上来,看着兔子发起了善心:

“小兔子好可爱,我们养起来好不好?”

吴斌白了自家妹妹一眼,抿唇咽了下口水,小声抗议。

“咱们家都多久没有吃肉了,嫂子,别听杏儿的,我们今天晚上炖兔子肉吃好不好?”

说完还眼馋的吸了吸口水。

胡娇低头看向面前这两个孩子。

她穿来睁开眼看到就是这两个孩子,如今相处一个多月,多多少少也处出了感情。

许是因为家里人都亡故了的缘故,两个孩子把胡娇当成了唯一的依靠,平日里也很是听话省心,从不惹她生气。

当初原主出事儿,吴杏儿小小年纪,特意求着邻居婶子,跟去庙里问大和尚给她求了平安符。

把刚穿进来的胡娇感动得不行。

从那开始,她也真心把两个孩子当成了自己亲人看待。

眼看着俩孩子要因为兔子吵起来,胡娇嘿嘿干笑了下,提溜高了手中兔子开口:

“阿杏乖,你哥说的是,咱都多久没吃肉了,今儿晚上嫂嫂给你们开一回的荤,就把这只兔子红烧了给你们吃。”

胡娇这么一说,小姑娘吴杏儿也有些想念起了红烧肉的滋味儿,舔了舔小嘴儿,总算是不再说这什么小兔子可爱之类的话了。

见两个孩子消停,胡娇一边提溜着兔子往灶房去,一边回头对他们两兄妹小声叮嘱。

“今儿晚上咱们吃肉归吃肉,赶明儿你俩谁也不许给我出去跟人说,否则以后嫂子可再也不给你们做好吃的了。“

这吴家一连没了那么多人,按这里的规矩,胡娇连带着这两个小娃娃都是要给他们守孝的。

也就是说接下来一年内,胡娇和两个孩子都不能吃荤腥。

胡娇把兔子丢在木盆里,伸手抓了把干柴准备生火。

两个孩子现在还正是长身体的年纪,这整整一年都不让人吃半点荤腥怎么成?

更何况还有她,自己穿来这么个破地方,零食火锅奶茶都没了,要是连个肉都不让她吃,那还让她怎么活!

吴斌那孩子,别看年纪小,见胡娇进了厨房忙活,他也忙用一只小木桶在院子里提了水,吭哧吭哧的给胡娇送进了灶房。

“嫂嫂放心,我跟杏儿吃了肉,保管把这嘴闭的实实的,一个字儿都不会往外露。”

胡娇接过小家伙手中的小木桶,抬手将里面的水倒进了大锅里。

第一次见小家伙帮她干活,胡娇都傻了。

要知道,搁她模糊的记忆里这么大的孩子那就是全家人的小皇帝,使唤童工可是犯法的。

然而在这里生活了一个多月,胡娇见得多了,如今倒也入乡随俗的见怪不怪了。

这个年代的人家生活都不富裕,大多人家更是连肚子都填不饱,有道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桃源村里处处都能见到五六岁便帮着大人们做些力所能及小活儿的孩子们。

吴家这对双胞胎,自从家里大人接连去世后,仿佛一夜长大了似的,也学着村里那些孩子们帮着胡娇做活。

胡娇第一次见到吴斌帮她用小木桶提水的时候,简直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去把小木桶给夺了下来。

却不想那天晚上,她发现这两兄妹躲在床上偷偷哭,口口声声都是害怕她不要他们两个只会吃白饭的拖油瓶,可把胡娇给吓坏了,当即信誓旦旦的发了一大堆的誓,保证不会不要他们两个,这才把两个孩子给哄好。

经过这一遭,后来吴斌再帮她做一点小活儿,胡娇便也都由着他去了。

很快大铁锅里面的水煮沸,胡娇提溜起盆中的兔子打量起来。

话说她可是连只鸡都没杀过,现在要她处理只兔子,也真够难为人的。

摸着下巴寻思了半天,胡娇决定仿照自己曾经见过的杀鸡法子,先用刀给这兔子放放血。

然而真等她把刀拿到了手上,这姑娘犹豫了半天,到底还是没能对这兔子下得去手。

眼看着晚上的这顿红烧兔子宴,就这样停在了第一步,胡娇急的头上出了一脑门的汗。

“娇娘,可在家吗?”

胡娇正犯难,忽听到大门外传来道声音。

她想了想,留两个孩子在屋里,自己放下手上兔子出了灶间门。

胡娇抬眼只见一个穿了竹青色绸衫的青年,旁边跟着个着灰布衣的小厮,正站在吴家院子的大门口对着她浅笑。

青年身形清瘦,面皮白净五官周正,整体气质和穿着打扮都与胡娇这段时间见得乡里汉子们截然不同。

此时此刻,那青年凤眼含情带笑的正满含欢喜的紧紧看着自己不说,口中更是再次招呼了一声。

“娇娘,原来你在家呢!“

胡娇自己不认得此人,但是看这样子,对方应该是跟原主认识的。

她迟疑了一下,试探着回:

“今日无事,如今天色也不早了,正准备给家中两个小儿做晚饭,两位若是不嫌弃,可愿来一起随便用点家常便饭?“

青年身边的小厮,见状生怕自家少爷说出什么孟浪的话来,急忙替他回道:

“娘子既然要忙着做晚饭,那我们便不叨扰了。老爷夫人还等着我家少爷回话呢,赶明儿娘子要是有空,多来我们沈家布庄玩儿。”

胡娇闻言,心念一转猜到了此人是谁。

这吴家老爷早年有一好友,姓沈名石,跟吴家这种地主不一样,对方经商,做得布料和药材生意,早些年便举家搬去了县城,只是没断了两家交情。

早前吴家办丧事,沈家还特意回了村里吊唁来着,只是当时他们家这位少爷似乎是去了省城的书院读书没回来,是以胡娇穿来后一直尚未得见。

只是如今看着这小年轻看她的架势,原主跟这位沈家少爷的关系看样子可不一般!

胡娇心道自己如今的名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待随口打发了眼前这两人。

不成想灶房里的两个小家伙已经等不及追了出来。

“嫂嫂,再等下去烧开的水要不够烫了,你到底什么时候收拾那只兔子啊?”

门外青年闻言,眼睛一亮:

“兔子?什么兔子?”

胡娇被这一打岔儿,总算是想起方才难倒了她们一大两小的那只兔子来?

她的眼神在门口的两人身上转了一圈,瞬间改了主意。

既然自己下不去手,要不自己求助眼前人一下?

他们想必是会收拾兔子的吧?

就算这位穿绸衫的少爷不会,他家小厮也该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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