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璃 赵云小说《三国:开局成为徐州难民》全文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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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三国:开局成为徐州难民

小说:历史古代

作者:醍醐香

角色:刘璃 赵云

简介:一个历史文扑街写手,穿越到三国,开局成为徐州难民,刘备族妹,王越徒弟。
不用外挂,凭借主角对历史知识的认知,穿越者的上帝视角,加上穿越前王越徒弟所习武艺。收拢人才,改革制度,改写三国历史。
这是一部大女主的奋斗史,全文金戈铁马为主,柔情蜜意为辅的三国争霸文。

三国:开局成为徐州难民

《三国:开局成为徐州难民》第一章 末流武将免费阅读

刘璃也不敢保证什么,不过临危之际,姑且一试。

于是二人亦纵马到阵前。

刘璃将一个陶罐高高举起,高喊道:“临兵斗者,皆列阵前!”

于此同时,公孙权长枪挥起,一个击打,将陶罐高高的击飞出去,落入曹军中,二人焦急的等待着天降奇兵,结果…….结果是豪无波澜。

“………”公孙权越发茫然了。

“临兵斗者,皆列阵前!”刘璃也有些焦急了,这和预想的有点差距。

“临兵斗者,皆列阵前!”连唤两声。

“……..”

正焦虑间,突然曹军中悠悠然升起一朵蓝色的火焰,飘飘荡荡随风起舞,就像凭空出现的幽冥之火,诡异十足。

此时曹军战斗中的曹军阵型已有些乱了,若不是心头还有几分理智,差点就乱跑起来了。

下一秒。

一朵,

两朵,

三朵…….空中无数的蓝色火焰突起,随风飘飘荡荡,往曹军的火龙处飞去。

“这是什么?”

“鬼火!”

“冤鬼索命!”

曹军大乱!

既能驱御鬼火,那总得有大贤良的姿态,总之,无论什么时候气势不能输!

“临兵斗者,皆列阵前。我列阵在东,挥锋刃生杀,我列阵在西,噬鬼魅命煞,我列阵在南,守心底约法,我列阵在北,镇长城无涯!”差点唱出声。

曹军中有人更是惊呼起来,“太平道,是太平道!”

自太平道黄巾之乱后,张角兄弟自称大贤良,靠着布施符咒,招揽了一大批信徒,信徒中都是想借道改变命运的底层平民。纵观整个中国封建王朝时期的农民起义简史,都是阶级矛盾激化到一定份上,底层平民的生存空间受到了极其残酷的压缩导致的,黄巾军说白了就是一群底层的农民,而曹操的发家史就是来自青州百万黄巾。

“太平道”三个字,在曹军基层那是致命一击。一连串的惊叫声,为首十几骑,慌不择路,直接跃入护城河水中。由于白日的屠杀,护城河里已堆满了尸体,乍一看,全是人的手脚。在经过一整日的浸泡,那些尸体早已发白发胀,落水的兵卒看到这一幕吓的魂飞魄散,屁滚尿流,一阵扑腾。

这还不算什么,更为骇人的是,这一扑腾,一张张浮肿苍白的死尸脸,从水中缓缓升起,就像是地狱里出来的冤魂。加上刚刚的一场大雨,护城河水暴涨,浮力也就增加了,河面上瞬间飘满了尸体。

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曹军队伍中已经开始喧嚣起来了,“冤鬼索命”一说迅速蔓延到整个队伍,越来越多的人曹军开始崩溃了。城破处,踩踏至死的,挤落河里的不计其数。纵使隔着三十骑白马义从,刘璃也能清晰的感受到曹军的恐惧,焦虑,愤怒。

接着便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只见中军深处的曹纯,努力维持着阵型,却被阻挡在城外动弹不得。

曹军败局已定,赵云越杀越勇,冲入阵中,一杆长枪直指到曹纯面前半尺,才停下来,寒锋如冰,“可还认得我这末流武将?”

曹纯惊惧间,无心恋战,那还敢答言,一枪挥出荡开赵云的枪尖,赵云手中长枪借势一个挽花,枪尖再次回到曹纯侧面,擦面而过,并掠起一片血渍。曹军中另一将领见主将遇险,侧面一枪直袭赵云腰间,赵云回枪格挡,趁此间隙,二人拼命往前奔,很不幸,回城的路根本寸步难移。

赵云嘴角不由浮起一抹自信的笑,紧接着长枪如龙,在二人中间一个扫荡,“噗通”两声,左右两边各激起一阵水花。

看着狼狈的曹纯,赵云仰天大笑三声,横枪立马,姿态张扬,声如洪钟:“末流武将常山赵子龙,承让了!”

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面对这个末流武将的羞辱,是无视呢还是无视!临危不乱是一方主将的基本素养,刚好一具浮尸从曹纯面前经过,又刚好将曹纯托起,于是很自然的顺河而下。

刘璃与公孙权对视一眼,笑道:“这末流武将好生威风!”

翌日,傍晚。

晚霞犹在天际徘徊,树荫斑驳间,点点阳光洒下,隐隐约约见飘来烤肉的香味。这烤肉味…..刘璃惊觉坐起来,四顾张望,原来是赵云正在烤着几只兔子,刘璃抚了抚胸口平静了下来。经过一夜的激战和跋涉,昨夜在山间就地找了个歇脚点歇息。

一众人劫后余生,各自休息的休息,在河边洗漱的洗漱。除了白袍银甲的白马义从,还多了一些跟随的难民和溃兵。

虽已远离彭城数十里,看着彭城方向,大片黑烟升腾而起,最后直汇成一股,冲破天际,直达云霄。难怪古时候要用狼烟来传递信号,在交通基本靠走的时代,这确实是最便捷的传递消息的方式。

“醒了!”旁边公孙权那慵懒的声音响起。

刘璃看着远处的黑烟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公孙权循着目光看去,无奈的摇摇头道:“这是曹军在彭城焚烧尸体所升起的烟雾。”

“你怎么知道?”刘璃转头看向公孙权,这一看不打紧,目光直接无法挪开了。只见公孙权那如刀削般俊美的脸上,却生得一双妖娆碧绿的眼睛,眼波流转间满是慵懒疏离之色,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感。阳光的照射下,头上的发色竟也泛着深紫色的光芒。

刘璃不由想起苏轼的一句诗“赤髯碧眼老鲜卑”。而公孙家势力确实是在辽西范围,属乌丸鲜卑等多民族混居地带,很显然这是个有胡汉混血的少年。

“此时正值十月,秋高气爽之际,天气尚未转凉,这种天气下,尸体不过三日便会腐烂,若不及时处理就会衍生出瘟疫。我怎么知道?因为洛阳那场大火,也是这种黑烟。”公孙权一脸肃穆。

刘璃何等敏锐,一下就抓住了要点:“请问十八路诸侯中你是哪一路?”

“我当时不过是一九岁孩童罢了,父兄有意栽培,故带我随军征战。”公孙权半低着头,语调轻缓。

刘璃听到此处,心中细细一想,定定的看着眼前这少年,心中已有笃定答案。

“怎么?我脸上有花?”公孙权语气清冷,但不知道为什么,听着让人觉得有些凄清,好像对自己的这种容貌很是介意。

刘璃知道自己失态了,这样盯着一个人看确实不太礼貌。虽已是过命之交,但都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这才算是真正意义的第一次见面。旋即收回神识,道:“没想到你是个混血,这么帅!”

公孙权虽听得糊涂,但是那个帅字还是听得懂的,笑了笑:“只有你才觉得我帅!别人都觉得我是怪物!”

“在我们老家,你这样的长相是可以直接出道的!”

“出道?”

面对公孙权茫然的表情,刘璃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的可怜两千多年前的古人,“总之帅就完了,你都不嫌我丑,我还能嫌你帅?”

二人正自说话间,赵云拧着两只烤好的兔肉走了过来。

这兔子虽很鲜嫩,仅仅只是鲜嫩,因为连盐巴都没放,吃点是点吧。

“你真是太平道?”赵云笑出一口白牙。

刘璃诧异的抬头,怔了怔笑道:“唬人的!”

这是第一次看清赵云的长相,眉毛很浓,笑容很暖,目光清澈。

“哪有召唤鬼火来唬人一说的?”赵云显然不信。

“那个是灯芯!”

“灯芯?”

“对,长明灯芯!”

至于长明灯这种东西,只在小说见过,没想到上辈子没机会见,这辈子有机会见到了,作为一个扑街历史文写手,扫榜是日常,什么盗墓笔记啊,鬼吹灯啊之类的网文,看得还少吗?这灯芯也就唬唬古人而已。

用黄磷和一些其他易燃物糅合在一起,制作出一种全新的在空气中不易挥发,但却能充分缓慢自燃的新物资,当古代那些达官贵人们的墓室在被封闭之前,就会放置数百盏普通油灯和特制油灯,当墓室封闭时,这些普通油灯和特质油灯的燃烧就会把墓室里的空气都耗尽,空气一旦燃尽,油灯就会熄灭。

在此后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后,都处于封闭状态,但墓室一旦有人进入,自然就会带入新鲜空气,就会发生自燃的长明灯,其实墓室的长明灯并非真的长明,做到一直燃烧的状态。而是“人来明”。达到吓唬盗墓贼的目的,以防止墓室被破坏!

刘璃一通解释,公孙权虽知道长明灯芯的用途,但是什么空气流通之类的却是一脸雾水,至于赵云,完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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